化学化工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
2024-03-13      阅读次数: 421

化学化工学院实验室安全责任书

为加强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管理,切实保障实验室安全,进一步增强责任感,预防安全事故发生,依据《江苏理工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》,本着“谁主管,谁负责”的原则,特制定本责任书。

一、责任期限:20   年1月1日至20   年12月31日。

二、责任目标:在责任期内,杜绝发生各种大小安全责任事故。

三、责任实验室:

四、管理责任:

1. 实验室负责人为实验室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,相关人员为直接责任人。

2. 实验室安全条件和设施符合需求,定期按照《化学化工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对照表》开展自查自纠,杜绝安全隐患。

3. 进入本实验室进行实验的人员都已经过安全培训,具有一定的安全知识和技能,熟悉各项操作流程,遵守实验室的安全管理规定。

4. 实验室中各种化学试剂和药品存放科学、领用登记完善、有专人管理;危险化学品的采购、使用、处置符合安全规定;实验室所产生的废液、废渣或过期药品得到妥善处理,各种化学试剂和药品的管理科学、规范。

5. 实验室的各台大型仪器设备有专人管理,并保证安全使用。

6. 实验室相关人员熟知应急预案,保证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。

7. 第一责任人如果变更,接任负责人应重新签订本责任书,履行相应职责。


责任人(签字):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签订日期: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
化学化工学院(公章):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签订日期: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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